关于当代女青年性侵、性骚扰状况的调查报告
2017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信息1班
调查小组组长:陈关靖 学号:201706050047
调查小组成员:黎晓楠 学号:201706050043
执 笔 者:陈关靖 学号:201706050047
内容摘要:当前社会中性骚扰行为与性侵的案件频发,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剖析性骚扰、性侵事件的发生规律,从而进一步制定针对性骚扰、性侵害的防治措施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当前本调研报告通过调查问卷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对当代女青年遭遇性骚扰、性侵犯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得出了当前女青年为什么会遭遇性骚扰、性侵犯的原因。由于男权社会这个巨大社会背景,以及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影响,人们从小缺乏性教育,部分男性不懂得尊重女性,而女性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电视媒体网络错误舆论的引导,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因素大大提高了类似现象的发生频率。因此,制定一套完善而又严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事后的处理机制来预防和处理性侵、性骚扰现象是十分有必要的。应加强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紧抓道德和法律这两个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双管齐下,才能减少性骚扰、性侵事件的发生,促进男女平等,营造和谐社会。
关键词:女青年;性侵;性骚扰;思想;法律
一、选题意义
当下,我们经常会在电视、网络等媒体看到女青年被性骚扰或者性侵的新闻。我们肯定都会有疑问,为什么如今这些现象频频发生?倘若女青年真的置身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自救呢?如果真的无法避免,女青年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为什么这些受害者事发之后宁可沉默,也不愿发声寻求帮助呢?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二、调查背景与现状
(一)法律历程:我国宪法中第48、49条具体规定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政策、原则和规范,为女性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而自1992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则通过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多个方面保障妇女的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被性骚扰、性侵的现象却层出不穷。这无疑是对于女性的权益以及社会的秩序的一个挑战。如何依法维护女性的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与社会安定已成为当下的一个重要挑战,因此,我国于2005年8月28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二)现状:在百度搜索框搜索“性骚扰”和“性侵”,相关结果约26,600,000个,在新浪微博上,各种曾被黑暗阴霾笼罩下的性骚扰现象和性侵案件开始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着网友们的评论。但是除了在新闻或网络的媒体上能看到的,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一直上演着这类事件。还有更多的女性不敢发声,抑或是发声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却遭到很多人的嫌弃,在网络上遭到网友的人身攻击甚至人肉搜索等等诸多原因,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女性在事后的权益维护。因此,我们很有必要针对这种现象进行专题研究,剖析当事者在当时的心理,给广大女青年提供应对指南。本文选取几个典型事件,对于当事者、与当事者有干系的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作分析。
三、调查时间、形式、对象、目的等
调查时间:2018年7月——8月
调查形式:网络问卷
调查对象:男、女青年共1008人,有效调查问卷为1008份
调查内容:本调查主要是针对青年对于性骚扰、性侵的相关知识与法律的了解程度,此类事件的发生频率,青年对于此类事件的看法以及青年是否掌握自救的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收效甚好。
调查目的:一是了解当下性骚扰、性侵现象的发生频率,二是了解青年对于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三是研究在此类事件中,当事者、与当事者有干系的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及应对措施,四是剖析性骚扰、性侵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五是给广大女青年提供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以及在事后的维权的方法。
调查方法:调查问卷、具体案例与司法统计三者相结合
四、从性骚扰、性侵事件中折射出的问题
1.对女性进行的性骚扰、性侵事件频繁
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是指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触碰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而性侵(Sexual assault)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者的伤害的行为。当前在我国社会中性骚扰、性侵害现象的发生率较高。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48.06%的女青年曾遭遇性骚扰或性侵害。这说明,性骚扰、性侵害行为在我国十分普遍、猖獗,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女青年更容易遭受到性骚扰、性侵。据国内一个媒体的调查数据显示,女青年遭遇性骚扰、性侵概率高达42%。
3. 受害者在被性骚扰、性侵时不敢于说“不”,而在事后也羞于启齿。
在电影《熔炉》中,作为一所聋哑学校老师的姜仁浩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发现,这所学校到处是暴力和性侵。受害的孩子在遭受性侵时痛哭流泪,大声挣扎,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来救她。这名老师出于正义感开始收集孩子们被性侵的资料以打官司。可是他面对的是相关机构和政府官员的相互踢皮球置之不理。而在法庭上,因为涉事校方与法院官员相勾结,性侵学生五年的加害者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甚至还有已收受校方金钱贿赂的家属,愿意庭外和解。这虽然是一部电影,过于残忍令人十分悲愤,但是,这仅仅是一个缩影,相信在我国也会发生过部分情况,只是他们都隐匿于黑暗之下,笼罩着阴霾,受害者伸手不见天日,无处哭诉。在我国,很多性侵案都是在事发后在被警察立案。就如2015年的高云翔性侵案就是在三年后才被曝光。
五、从性骚扰、性侵害折射出的问题的原因
(一)我国的性知识和妇女保护法的普及程度较低
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1008人中,有53.97%的人在年幼时并没有了解过性骚扰、性侵的相关知识,而在年幼时了解过相关知识的46.03%的人中,通过家人了解的占23.91%,通过学校了解的占24.4%,在接受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时,还有87.8%的人会自行去了解。这说明,我国青少年儿童接受的性知识教育是非正规化和不全面的。而在关于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查中,则有76.88%的人是不太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完全没有意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能够在性骚扰、性侵事件中保护受害的女性权益的法律。大部分人认为谈“性”是肮脏的,所以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我国性方面的教育一直是空白的。在1963年,周恩来总理提出在青少年中进行行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但是这一举措始终没有得到深入的贯彻落实。
(二)封建思想中的男女不平等所致
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中国由来已久。由于男性在体力等胜利方面天生由于女性,在人类进化早期,更强的体力意味着更多的食物来源,在部落战争中更多的生存机会。所以人类在进化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男性具有社会性的天然优势,因为男性的体力优于女性,所以才能更好的农作干活,在古代才能获得更多的劳动回报。中国长期处于小农经济,农作对于男性来说更有优势,在当时资源有限甚至匮乏的情况下,也就构成了父母重男轻女思想的经济原因。这一历史因素也因此影响至今。所幸,在2018年8月,广东全面开展实施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政策,通知中要求,各地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和学生需要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将性别平等教育内容融入德育课等校园文化教育活动。这在日后肯定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男女平等。
(三)女青年的主观因素以及所处环境的客观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讲,一是疏忽大意。女青年没有预见自己可能会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结果,缺乏警惕性,被加害者趁虚而入。二是诱发被侵害。女青年行为轻浮,衣着性感暴露,导致加害者见状“精虫上脑”,实施加害。三是贪图享受。前些日子在新浪微博上看见了一个姑娘发布了一条关于自己被多次性侵寻求帮助的微博。深究发现,原来这位姑娘是接受了加害者的金钱而心甘情愿被侵害,可没想到加害者变本加厉,屡次骚扰她。她与加害者交涉无果才发此微博以寻求帮助。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过错。
而从客观方面来讲,一是社区因素。社区因素指聚集一定的社会成员或其群体所形成的相互交往与关联的社会共同体及其活动范围。性骚扰、性侵的发生率在城市高于乡村或城乡结合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高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由于社会生产力较高,人口流动较频繁,且群体也是很复杂的。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很容易就产生经济条件的差异形成的阶级对比。而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往往就会产生以金钱或经济利益来威逼利诱致使发生性骚扰或性侵的事件。在这时候加害者往往会选择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青年进行侵害。二是家庭因素。家庭对于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第一课堂。而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可谓是至关重要的。苏联历史上最凶残的连环凶手——红色开膛手安德烈·齐卡提洛出生在贫穷的年代,幼时其父母总是因为他有尿床的毛病而打骂他,他还亲眼目睹了乌克拉大饥荒时代的食人事件以及自己的母亲被德国士兵侵犯。还有他父亲的“叛变通敌”,致使他产生了了食人心理、性功能障碍、社会恐惧症等等的后遗症。可见,家庭教育的不当,会对孩子留下终身的影响。家长的素质低下以及教育方法不当,很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不能给予孩子正确的教育与引导,一味的放纵,问而不答,会使孩子对性产生错误的认识,在日后,男孩子很可能做出性骚扰、强奸的行为,女孩子可能会缺乏对自身的保护意识。三是文化因素。我国现代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还残存着男权社会的特点,女性的部分权利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一些侵犯女性权利的行为诸如性骚扰、性侵也就无可避免的发生。
(四)传统礼教、对受害者的压力影响、网络舆论、法律
1、传统礼教的束缚,长期以来对于性问题的敏感。在我国古代,一个家庭对女子的管束甚严。他们认为女孩子就要保持“纯洁”之身,还要有纯洁的思想,是娇嫩的花朵,“性”知识在她们未出嫁之前都是谈之尚早的,所以这也就无可避免古代女子对于“性”知识的懵懂。致使如今,还有很大一部分的人们有着这种传统观念,致使他们对于自己子女的教育也欠缺。
2、双方社会关系中对受害者的压力影响。
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459名女青年中,有22%的人是曾遭遇过熟人性骚扰、性侵的(“其他”选项的答案基本都是熟人)。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Mary Koss展开了对于“熟人强奸”的课题研究。在此之前,那些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性骚扰、性侵害都不被认定。这项研究表明,84%遭受强奸的女性是认识加害者的。而在广东,有句俗语叫做“黄皮树鹩哥——不熟不吃”,意为有些人做不正当的事情专门找熟人下手。这在性骚扰、性侵事件中,很多加害者会从自己身边的人中下手,据被调查者的回答,其中不乏“妈妈的男朋友”、“家庭教师”、“老板”等等的角色。这些加害者因为与受害者是有联系的,所以受害者的一些基本情况他们也是了如指掌的,他们甚至还会因为掌握了受害者的隐私来威胁受害者。在遭受符合法律定义的性侵受害者中,仅仅只有27%意识到自己被性侵了。这些受害者当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遭受到了来自熟人的性骚扰、性侵害。因为她们对眼前这个熟识的人给予了信任,她们根本没想到他竟会伤害自己。在这27%的人中,肯定不乏因为胆小懦弱,害怕说出来会自己父母亲戚异样的眼神。熟人作案的话,她们就算是勇敢的说出来,加害者也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去解释。这样她们的话便不被信任了,倘若是同事上司进行的侵害,受害者要举报,那么损失的就很有可能是前途和工作了。
3、网络错误舆论的诱导影响,认为是受害者行为不检点。在纪录片《猎场The Hunting Ground》中,她们被强奸了,却遭到了质问和指责。这些人会说,“肯定是你穿的短裙吊带,太露”、“你拒绝他了吗,你当时反抗了吗”、“你在那时喝酒了吗”等等诸如此类的质疑。这就好像在说,是受害者的责任让加害者有机可乘,如果受害者行为保守,强烈反抗,那就不会遭受侵害了。其实不然,生活在中东的女性都穿着“布尔卡”,但是,在中东的犯罪率还是很高。这说明,虽然女青年的自我防范意识很重要,但是在性骚扰、性侵害事件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加害者。正是因为这些人对受害者的谴责,导致很多受害者不敢轻易发声。
4、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日本这个色情产业发达的国家,却会有男子因为害怕被检举为“电车痴汉”而在逃跑中不慎掉落铁轨致死。一名东京的律师曾表示,“电车痴汉”的定罪率是99%的,因为如果被告人洗脱罪名就要提供比原告的怀疑更加强有力的证据,然而想要证明没摸过原告几乎是不可能的。日本的《迷惑防止条例》给出了对“痴汉”的严厉处罚,并且在定罪后,不仅会失业,还会名誉尽失。而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较少,并且细看还不够完善,没有详尽的写出哪一项行为应判处什么罪,有什么相应的处罚。
六、应对性骚扰、性侵害的解决方案与可行性建议
应从四个方面入手,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立法层面。
(一)从女青年自身方面,应有意识的保护自己
独自行走在街道时,应该保持警惕心,一旦发现有异状应马上向附近的人求助。在上出租车时应该记下车牌号码并且发给朋友保存,若有突发事件可以马上联系。尽量减少在夜晚出门等。
倘若发生性骚扰,第一要勇敢说不,或者大声呼叫,一般加害者会因为多人注意而放弃行动。如果不反抗,加害者便会变本加厉,甚至会进行性侵。第二要记得保存证据,例如通讯记录或者约定地点的监控录像。第三要告知父母身边的值得信赖的人,在必要时候他们可以出庭作证
[6]。
如果不慎被性侵了,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就可以以最快速度从受害者身上采集血液、精液、体液等样本进行比对。还能在监控录像删除之前拿到证据。如果和加害者有信息或通话记录,尽量截图保存下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四章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
[9]。就是说如果女性是拒绝的,但是有人以威胁、暴力等方法胁迫发生关系的就是违反刑法了。因此受害者在遭到侵害后记得拍照保存自己身上的伤痕以表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7]。
在事后可以向身边信任的朋友或家长倾诉,寻求帮助,定期接受心理咨询也是很有必要的。
(二)家庭方面。父母应当做好表率,尽量少在未成年的孩子面前作出过于亲热的行为。从小就要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目前来说没有任何一项研究证明提前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就会加大发生性骚扰、性侵害的事件的概率。并且,接受过性教育的孩子对于自己安全保护意识往往比没接受过的要高。
(三)学校方面。有三分之一的女青年是仍在上学的,因此我认为,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学校反性骚扰、性侵害的制度,以保护在校女学生的权益。在学校也应加设性教育课程,而不是单单归于心理课的教学范围。这项制度可以让遭受性骚扰、性侵的学生得到帮助,以给予加害者惩罚。
(四)社会层面,其中包括社会的机构如妇联、公安机构以及网民等。
妇联等社会组织应当定期慰问街道或者所属街道的企业中的女性,派发性知识安全宣传小册子,举行相关讲座等,宣传男女平等的观念,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网民应当遵守网络规则,不应该因为网络是匿名的就口无遮拦,出口伤人,尤其是受到侵害的女性,本身心灵已经受到打击,勇敢的在网络上说出来还要遭受来自社会的二次谴责,这对她们来说是多么的不幸。网友们应该在自己能力限度内给与受害者帮助。
公安机构应当在公共场合加大巡逻,便衣民警巡控,分析发案重点区域,掌握规律以精准打击。真正做到像2018年8月6日深圳公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世上好看的小裙子,你尽管去穿!地铁上的色狼,我们来抓!”那样
[8]。
(五)法律层面。个人认为应该在宪法的指导下,针对性骚扰和性侵专门制订一部法律,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
七、调查总结与展望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得出了当代女青年遭受性骚扰、性侵犯的概率与其中所透露出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在调查过程中,收到不少受访者的赞赏,以及很多人的大力配合,本调查才得以顺利开展,我相信只要我们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保护女青年,给女青年更多的帮助与理解,营造男女平等氛围,相信我们国家一定会变成更加和谐美好的。
参考文献:
[1]程鹏,杨娜.性骚扰行为的原因分析[N].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2]羊城晚报.关于我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的通知[N],2018-8-17.
[3]苏碧.浅谈女大学生性侵害的原因和对策[N].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
[4]魏巍.凤凰知道 日本人如何对付电车痴汉[EB/OL].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709/08/535749_393102707.shtml,2014-7-8.
[5]阿夏桑.表白被拒后,他评论了女孩几千条朋友圈 [EB/OL].
https://mp.weixin.qq.com/s/DLv7026GG0YqOMwJpElOTQ,2018-7-6.
[6]雅君.1/3的高校性侵事件查无无后续,学校反性骚扰制度何时立?[EB/OL].
https://mp.weixin.qq.com/s/CkAkm3yBqMugHpyTJ7SVCg,2018-6-26.